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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早半年前就分手了,钟明没告诉你吗?”

“我不清楚。”言聿卿淡淡道。如果不是公司业务有交涉,他可能都懒得和钟明说话。

咖啡太苦,傅雪又拆了一小包砂糖,一点点往咖啡里倒:“钟明和你不同,他太幼稚,不成熟。”

“他本来就比我小两岁。”

傅雪摇了摇头:“成熟与否,和年龄没有多少关系。钟明那个样,到八十岁都不会成熟。”

言聿卿勾了勾唇:“你倒看得透彻。”

看得透彻?那也不尽然。傅雪又想起初识言聿卿的时候,那时他才十七岁,住在钟家。傅家和钟家交好,她一进门,就看见了长身玉立的翩翩少年。其实那时钟家还有好多人,可她还是一眼就看到了他。

彼时他穿一身白色衬衫,半垂着头在那陪钟老先生写书画,她走过去看,见他手掌骨肉匀停,手指清瘦有力。

钟徇正在教他写个“谦”字,后来他走出来,同家里的佣人说:“外公是想让我学会谦让,但其实能力比其他人高出太多,就无法做到真正的谦让。”

后来傅雪想,那时的言聿卿大抵看出了钟家那群酒囊饭袋的能力,真如同钟徇所说,其他人就是拍马,也及不上他分毫。

之后言聿卿出国留学,再而回国,悄无声息地用自己的积蓄收购一家不见经传的小公司,再默不出声做出亮眼成绩,这一步步走过来,让人咋舌。

傅雪也想不到,时至今日,钟氏掌舵的人,会是言聿卿。

ostrich一开始并不叫这个名字,而是言聿卿说服了钟老,用了新的logo,代表公司的新形象。

傅雪不解地问:“ostrich不就是鸵鸟么,鸵鸟用做公司形象,怎么会好?”

言聿卿说:“鸵鸟耐寒,跑得快,而且在最早期,鸵鸟是能飞起来的。”

“可鸵鸟不是逃避现实的意思吗?”

“扎根土地,才能深耕细作。”

言聿卿的见解总是和别人不同,傅雪一直后悔的是,如果当时她选择了言聿卿,而不是钟明,结局会不会不一样。

她隐忍了许久,想问又不敢问,还是言聿卿眼尖,看见了前来接她的金发碧眼小伙。

傅雪介绍道:“nick,我新男友。”

“哪里认识的?”

“在巴黎游学时认识的,他是瑞士人。”

谈话间,有商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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